据《明史・后妃传》记载。
朱元璋
第一关是“海选”。在皇帝届大婚年龄时,派遣宦官到全国各地挑选十三至十六岁之间的良家美少女,从中海选出五千名。这五千人相当于拿到了一张选美“准考证”。皇家则支付若干银币作为聘金与路费,令被选少女父母按规定时限送女儿京城应选。
第二关叫初选。这初选得选择一个大场子,由太监们把少女每百人排成一行,按年龄大小排序,逐一察看后,把那些或稍高、或稍矮、或稍胖、或稍瘦的少女淘汰。这初选便会淘汰掉一千人。
第三关叫复选。一般于初选的第二天,这些初选过关的少女继续列队,太监们用十分挑剔的标准,仔细察看每人的五官、头发、皮肤,当然也包括“三围”,只要有一项不合规定,即令“靠边站”。然后就是让大家自报门第、姓名、年龄等,以考察音色、仪态,淘汰掉嗓音粗浊、口齿不清、仪态欠雅者。如此又筛掉二千人。
第四级是精选。太监们用尺子细量少女的手足,再让她们走上几十步“台步”,看看步姿与风韵。于是,那些脚稍大的,手腕稍粗的,举止不端的,又遭淘汰。最终留下一千名美女召入宫中继续参加“考级”。而太监们的使命也至此打上了句号。
第五级是留宫。分头安排宫中的老宫娥,将。
美女
第六级是晋嫔。这三百名留宫的美女,由皇帝的特派专员详细观察一个月,依据她们的性情言语,判断是否性格温柔敦厚,是否具有智慧并且贤惠。据此,再筛掉二百五十人,剩下的五十人便自动晋级为嫔妃。
第七级是“选三”。所谓“选三”,就是由皇太后或太妃从五十人中选出三个供皇帝钦定。这倒有点类似科举廷试后张榜的“一甲三名”。以明熹宗选后为例,当年由太妃刘氏亲召五十人,“与之款语,试以书算诗画诸艺”后选定三人,即皇后张嫣,贵妃王氏、段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