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工商业
明朝无论是铁,造船,建筑等重工业,还是丝绸,纺织,瓷器,印刷等轻工业,在世界都享有盛誉。明朝以较短的时间完成了宋朝手工业从官营到私营的演变,而且变化得更为彻底。迄至明朝后期,除了盐业等少数几个行业还在实行以商人为主体的盐引制外,一些手工业都摆脱了官府的控制,成为民间手工业。晚明时中国民间私营经济力量远比同期西方强大,当英国商人手工场业主拥有几万英镑已算巨富时,明朝民间商人和资本家动用几百万两的银子进行贸易和生产已经是很寻常,郑芝龙海上贸易集团的经济实力达到每年收入数千万两白银,当时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根本无法与之相抗衡。在商业都市的发展规模、人口城市化状况和市场化程度方面:16世纪的欧洲城市规模较小,1519年至1558年时期,拥有2万至3万人口即可称为“大城市”。从城市规模和人口比例看,晚明中国的城市化程度反倒稍高一些。据伊懋可的数据,中国城市人口在明朝末年占到总人口的6%至7.5%。据曹树基的估计,1630年时中国城市化率已达到8%。